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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著作权侵权救济

即时声明

首先,当发现假冒网站冒充出版物行骗后应该即时在出版物及官网发布声明,澄清事实,并敬告读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被其他网站冒充的事实;
  2. 出版物的官网地址;
  3. 出版物的投稿邮箱、在线投稿链接、投稿稿件标准、投稿稿费标准、投稿咨询电话等投稿信息;
  4. 出版物出版物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单位地址等。

以上信息有助于读者识别假冒者,侵权声明样例请见文末

教育读者

如果投稿人是基于“相信假冒者的过审承诺等保证”的心理而缴纳钱款的,则应该教育投稿人不要轻信类似宣传,并在公告、出版物、网站等必要位置声明“出版物主管单位从未委托或授权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提供任何代理服务”

优化传播途径

假冒网站盛行的主要原因是被侵权方不注意或不擅长互联网流量布局,假冒网站通过竞买广告关键词或者SEO优化的方式使得假冒网站 page rank 高于被侵权网站,导致真实流量被欺骗至假冒网站;次要原因是国内搜索引擎缺少公正、公平、公信的搜索关键字竞价体系,最终归因于国内搜索引擎的商业运作模式。 为了减少真实流量被欺骗至假冒网站的情况,首先应该针对各种流量入口进行搜索引擎优化(SEO):

  1. 桌面端页面的优化:避免粗制滥造的页面,哪怕仅仅是一个静态页面,也需要严肃对待,并具备应有的识别信息,以及杂志内容的获取渠道(如知网链接http://mall.cnki.net/magazine/magalist/LNHG.htm)、投稿审稿标准、投稿方式等信息,并请技术人员对SEO做专门优化,提升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搜索权重;
  2. 移动端页面的优化;
  3. 购买搜索引擎关键字,或者进行官网认证;
  4. 在做以上优化的同时可以考虑引入如google analytics等流量分析工具,以便日后追踪和优化。

其次,做流量导流:

  1. 线上流量转化:
    1. 社交媒体平台入口的开拓:可以从微信公共账号认证、微博公共账号认证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开始;通过微信平台提供如“关注即送半年订阅”的关注度,并在微信平台中设置投稿入口等。
    2. 通过与知网等出版物搜索引擎合作推广投稿信息等;
  2. 线下流量转化:
    1. 与高校、机构合作,宣传投稿平台,或免费投放出版物等;
    2. 参与研讨会等并进行宣传;

由于学术出版物营利不高,采取以上措施时注意平衡收益与成本,如果确要采取,建议咨询专业互联网服务机构。

维权

针对假冒网站

首先,若假冒网站的欺骗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权者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在打击侵权网站时可以采取行政及司法良种手段。

行政程序立案容易,成本低,速度快,程序相较于司法程序简化,对投诉证据的形式要求不严格,但是行政程序自带地方保护,因为鲜有强制措施其震慑力不如司法程序,而且无法依公权力要求侵权人赔偿投诉人,只能进行调解。因此行政程序可以在早期对侵权网站进行快速打击,避免流量的过分流失。行政投诉可以在侵权主体所在地工商局提起。

如果想主张赔偿,建议采取司法程序,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选择适宜的管辖法院。

其次,若出版物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名称均未申请过商标,可以考虑对主办单位申请文字、图形商标,如中国宇航协会。申请商标后,也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对侵权网站申请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或直接起诉。

除了获得侵权赔偿,有时为防止侵权人再次侵权,把侵权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可以作为最终诉讼目的之一。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维权措施前应查明侵权主体信息,并进行证据保全——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WHOIS域名信息、网站ISP信息、也可以采取如公证的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针对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

因为搜索引擎可能提供侵权网站的快照缓存、侵权网站链接入口,搜索引擎提供商可能存在共同侵权的可能,维权的途径也有两种:

  1. 通过搜索引擎提供商内部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使其不索引、快照、呈现侵权网站链接;
  2. 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搜索引擎撤下侵权网站搜索结果。

有时为了避免侵权人使用避风港原则、红旗原则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可以在起诉前,向搜索引擎提供商提交律师函,警告其撤下侵权网站链接,以证明搜索引擎已明知侵权网站存在的事实,并具有主观过错。

本文件及附件不代表本人所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任何仅依照本文件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作为和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需要法律意见或其他专家意见,应该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的帮助。

侵权声明样例

notice.txt
                        关于谨防假冒报名网站的风险提示
                              2015年12月14日
  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现部分网站假冒中国基金业
协会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官方报名网站,收集考生的相关信息,并向考生推销考前培训、真题、试
题答案等服务。对此,中国基金业协会提醒考生注意:
 
一、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协会官方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ac.org.cn),请考生通过协会官网(http://www.amac.org.cn)“从
业资格管理”栏目提供的报名链接或直接登入官方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二、 中国基金业协会从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也不举办考前
培训。中国基金业协会从不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题和答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为国家法律
规定的资格考试,泄露考题和答案涉嫌违法犯罪。
 
三、 为防止假冒网站截留和窃取您的个人信息,请务必不要通过其他网站的链接进入报名网页
的方式进行报名。如果您发现有关个人信息已经被假冒网站截留和窃取,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 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列举了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请考生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
考生也可通过考试报名在线客服咨询相关问题;或者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 6165112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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