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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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icp-registration

网站备案那些事儿

ICP备案

负责部门

工信部、各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
  •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33号令)

  •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 第六条 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即,网站在未完成备案之前,不能指向大陆境内服务器开通访问。如果您的网站托管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或者开通 CDN 服务,就必须申请 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备案。若网站服务器为非中国大陆节点,则不用申请备案。(见 为什么要备案_为什么要备案_备案基础_备案-阿里云) 根据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如果境外域名查询网站的查询结果表明,未办理ICP备案或许可手续的国外网站(IP地址及域名并非在中国境内)不是非法网站。(见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ICP许可

法律依据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
  •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具体何种产业需要许可证,请见,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

ICP备案后方可取得ICP许可

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33号令)

  •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个人认为,由于互联网服务都会附带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因此都要备案。或者参见附件 为什么要备案_为什么要备案_备案基础_备案-阿里云,其中也说了先ICP备案,后许可。

上述消息经过下午电话咨询北京通信管理局证实。

ICP备案后30日内需要向公安部备案

负责部门

公安部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

  •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 或参见 公安备案_公安备案_常见问题_备案-阿里云

引用:

ipr/icp-registration.txt · 最后更改: 2018/06/09 06:55 由 Librarian